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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8年度校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8-10-13 】

各学院:

为了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要求,推动我校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的开展,增强我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,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举办校2018年度大学生创业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条件及组队

本次创业大赛项目分为综合类(项目类别不限)和科技类(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项目),两组项目不可兼报。我校在校学生,包括毕业两年内的我校学生,以团队(小组)形式参赛,各团队人数最多5人,鼓励跨学院、专业组建团队,团队成员一般应涵盖管理、营销、财会等相关专业,跨学院的创业团队按项目负责人确定项目所属学院。

二、举办单位

主办单位:招生就业处、淮阴工学院在淮创业校友联谊会。

承办单位:商学院。

比赛设评审专家组,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、地方和兄弟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机构负责人以及创业成功人士组成,负责复赛和决赛的评议审定。比赛设竞赛办公室,具体负责大赛的筹备、联络沟通、材料收集等各项具体工作;竞赛办公室负责人:董婷婷、唐莉。

三、日程安排

阶 段

时间安排

工作进程

承办单位

宣传发动

报名阶段

10月15日至11月20日

各学院按照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,组织参赛选手报名。

各学院

预赛阶段

11月21日至12月1日

各学院对报名项目进行预赛评审,确定上报参赛项目,每个学院可报3至5个项目。

各学院

复赛阶段

12月2日至12月8日

大赛组委会对各学院报名项目进行初步评审,确定十强和十优项目参加决赛。

大赛组委会

决赛及表

彰阶段

12月12日

进入十强的项目团队进行现场答辨,由大赛专家组评审决定获奖项目,并对获奖对象进行表彰。

专家评审组

四、比赛项目

比赛项目不限定题目、不限定行业。参赛团队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选定题目,也可请老师帮助选题,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,具有商业价值、市场前景及实施的可行性。鼓励参赛团队结合我校师生的创意、创新成果及发明专利、科技成果等选择创业项目。参赛团队应对创业项目进行认真策划和论证,开展广泛的市场调研,在此基础上撰写和上报创业项目书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创业教育与实践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,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,按照比赛的统一要求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;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,宣传创业大赛的意义和具体要求,激发学生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。

2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寻找、确定创业项目,调动专业教师参与学生创业活动的积极性,为参赛学生提供技术及创业指导服务。

3要围绕项目组建完整的创业团队,包括项目技术指导老师、创业指导老师、团队成员的角色分工等。

4在近三年获省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、市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、学校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得过一等奖的项目不参加本次比赛。

5入驻校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参加本次比赛。

六、奖项设置

比赛奖项按综合类和科技类分别设置,各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。其中,一等奖各1名,奖金各2000元;二等奖各2名,奖金各1500元;三等奖各5名,奖金各1000元,优秀奖各10名。优秀指导教师2名,奖金各1000元;优秀组织奖2名, 奖金各1500元。

七、参赛方式

1每个学院可推荐4至6个团队项目参加复赛,每个项目团队一般由3至5人组成(最多不超过7人),包括团队负责人及项目技术、推广、营销、财务核算等人员。根据需要确定项目技术指导教师、创业指导教师。

2报名办法:各学院负责本院参赛项目的预赛和复赛申报工作,并将选出的复赛参赛材料(见附件)于12月2日前报送给商学院唐莉老师,联系电话: 15896163021。

八、注意事项

1本次大赛不收任何费用。

2参赛创业项目书应自行撰写,如发现有抄袭或知识产权纠纷的,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,已获奖的取消荣誉、追回奖金。比赛主办方不承担因项目参赛及实施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。

3主办单位拥有本届比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附件:

1淮阴工学院2018年度校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书撰写指南及文本

2淮阴工学院2018年度校大学生创业大赛评分细则

招生就业处

二○一八年十月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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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网址:http://gwh.hyit.edu.cn/show.asp?id=1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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